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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C致函關切 籲政院撤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

亞洲互聯網聯盟(AIC)致函行政院長賴清德,對於為了防制假訊息危害而修「數位通訊傳播法」表達疑慮。(資料照)

亞洲互聯網聯盟(AIC)致函行政院長賴清德,對於為了防制假訊息危害而修「數位通訊傳播法」表達疑慮。(資料照)

2018/12/12 20:25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明天(13日)將聽取「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院會並將通過規範假訊息的一系列修法,不過,亞洲互聯網聯盟(AIC)致函賴揆,對行政院準備對「數位通訊傳播法」進行根本性的修改表達疑慮,認為以管制資訊傳達及訊息交換為設計的立法規範,無法有效解決不實資訊所造成的問題,聯盟呼籲行政院事先透過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多方溝通,避免任意侵犯言論自由。

行政院先前在跨部會研商時,雖曾討論是否要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修正草案」,對網路平台業者課以責任,包括對於假訊息是否要求限時下架,但因為有爭議,最後並未定案,因此,明天院會暫不觸及這項修法。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晚說,明天的行政院院會並無「數位通訊傳播法」的修法。

AIC致函賴揆說,行政院曾於2018年12月11日就「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作出相關說明,而其內容在實質上及根本上,似已背離了政院依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所提出,並於去年11月送至立法院審議的原草案版本所持的初衷,聯盟對此表示慎重的關切。草案近日令人不安的發展,顯示了台灣政府與產業間缺乏持續性的實質溝通,「這些發展引發我們對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的高度關切。這也將對未來投資及產業開發並推廣新服務造成阻礙,更將影響台灣數位產業的未來發展」。

AIC指出,行政院曾表示,該法律案已提交立法院審議中,因此,該案於立法院完成二讀前,行政院不得提出修正案。然而,行政院目前仍擔任為立法院蒐集資訊之角色,準備對該案進行根本性的修改,其研擬方向似乎與行政院通過並於 2017年11月16 日向立法院提出遵循「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精神的「數位通訊傳播法」之原草案有所牴觸。

AIC因此謹請行政院,以該法律案原提案者身分,向立法院撤回原案,以利行政院重新進行進一步審議,並讓行政院與所有關係人進行持續且暢通及合作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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