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將審議中國人權 民團報告獲官方引用

聯合國官方引用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針對中國撰寫的人權報告,引述資料並以「台灣」之名與他國並列。(人約盟提供)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台灣國際參與再創突破!聯合國即將在11月6日針對中國人權狀況展開審議,由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人權聯盟(fidh)共同提出的報告,獲得聯合國官方報告引用。同時間被聯合國引用的還有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針對李明哲案進行的說明段落,被聯合國以「台灣」(Taiwan)之名,與他國並列在引用國家的名單上。
「普遍定期審議」(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為聯合國每4年一次進行的特殊審議程序,由各會員國輪流接受其他成員國針對人權狀況審議、並提供改善項目與意見,被審查國也必須提出回應。今年審查則輪到中國。聯合國在正式審查前,會依據各國與相關團體提出的意見,提出一份初步評估報告,作為正式審議的參考依據。
聯合國官方報告中引用台權會與fidh的聯合報告提到,「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内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同時也引用另外一段針對「網路監控」的段落指出,「中國通過了《網路安全法》。自2017 年 6 月生效以來,該法被用於限制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和擴大網路監控」。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報告則針對李明哲案的始末及發展詳細說明,並針對中國恣意詮釋人權的原則,扭曲人權的定義,建議其他會員國注意、要求中國遵守國際人權標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目前正在日內瓦參加本次審議的會前會(pre-session),對各國代表提出建議,作為未來審議中國人權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