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是拔管黑手 蔡碧仲不滿媒體報導扭曲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曾於跨部會議就教育部是否聘任管中閔當台大校長表示意見,卻遭「聯合報」、「中國時報」指為主導者。蔡碧仲對此頗不以為然,並強調他是就法律提供專業意見。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疑,蔡碧仲的專業是「刑法」,怎會代表法務部就管中閔案提供關於「證券交易法」的意見,而且還要用A、B、C、D的代號,不敢具名?
蔡碧仲表示,雖然個人過去數十年律師的經驗,最擅長的是刑事案件,但不管是民事、商務案件都會接,也是具有相當的專業。他強調,此案的關鍵不是「證交法」,而是「行政程序法」、「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究竟是有無揭露。
他抱怨,此案已經對他個人造成影響。為什麼「聯合報」、「中國時報」、「TVBS」都把他形塑為打手,連誰表示什麼意見都知道?
他指出,管中閔還擔任台灣大哥大薪酬委員,這可以決定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的薪資,不管結果如何,沒在台大書面同意前就出任,程序就是有瑕疵。
他強調,就算是有99%的教授先上車、後補票,也不代表這是對的。特別是在2016年彭文正案後,台大就要求教授兼職必須經過書面同意,但台大在面對管中閔、彭文正,顯然是不同標準。
蔡碧仲指出,他是盡其所能,憑專業提供意見,不能講話的就說主導者。
曾銘宗則下「結論」說,這就是政務官,他自己當過,所以很清楚。
主席段宜康反駁,人家說了一堆,曾銘宗卻下這種結論;質疑曾過去擔任政務官也指
替政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