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反對票公投遭駁回 公投提案首例
中選會今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2項全國性公投提案,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反對票」公投提案,經中選會審議,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駁回。(圖擷自官網)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選會今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2項全國性公投提案,決議其中9項公投提案將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2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不過,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反對票」公投提案,中選會4月26日要求補正;補正內容回函,經中選會審議,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駁回。
中選會表示,這是今年1月「公投法」修正公布施行以來,截至目前31個公投提案,第1個遭駁回的公投提案。行政機關的准駁都是處分行為,當事人可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有救濟權利。
陳冲所提的公投提案為「您同意修法使選民可以投反對票(負數票)嗎?一人還是只有一票,選民可以用其唯一選票表達反對某候選人應該是基本人權,贊成票扣除反對票後,淨贊成票較高者當選。」
中選會解釋,公投提案送中選會後,中選會委員會議若認定有爭點必須釐清,會召開聽證會;若無法符合公投要件,會要求補正。補正後,中選會委員會議若認定內容合於規定,會通知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可以展開第二階段連署。不過,陳冲所提公投提案,經舉辦聽證後,要求補正,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審議仍認為未符合「公投法」規定,決議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