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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一例一休修法「鬆綁七休一」 學者:仍需配套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鬆綁勞基法七休一規定需要配套,避免濫用。(記者簡榮豐攝)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鬆綁勞基法七休一規定需要配套,避免濫用。(記者簡榮豐攝)

2017/11/06 20:23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主持立法行政協調會報,拍板勞動基準法修法方向,將「鬆綁七休一」。勞團認為修法讓台灣走回頭路;另有學者建議,鬆綁需要配套,仍需訂立連續上班天數上限,維護勞工身心健康。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支持加班工時上限放寬,且以每一季訂定一個總上限,讓勞工有收入、企業有彈性,「鬆綁七休一」加了審核機制,尚須界定清楚,是依行業別或是個別企業可獲得指定鬆綁七休一,若是依照行業別放寬,會讓人擔憂不需這項需求的企業也會跟著鬆綁,恐造成濫用,另也該加上但書,究竟每名勞工可以連續工作幾天,總要列出上限。

辛炳隆認為,勞基法常提到勞資協商,這是最常被質疑、也是勞團抨擊不斷的地方,批評根本就是「資方說了算」,建議所謂勞資協商該訂立些客觀條件做基礎,例如,某個時間點是盤點的時候、需要人力,避免資方氾濫要求加班、停休;也讓勞方有舉發依據;每次勞資協商可引入第三方參與,增加勞資協商結果對外界的說服力。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認為,輪班間隔11個小時休息尚可接受,建議不要再開但書讓勞資會議調降休息時間;至於放寬加班時數上限,仍違背降低總工時的承諾,鬆綁七休一後讓勞工可連上12天班,勞動部將部分產業、行業的需求擴大成通案,已是侵害勞動人權,保障勞工權益,鬆綁七休一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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