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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地可標售、設定地上權 台東市精華區處分案過關

議員洪宗楷(右)、張卓然利用休息時間討論土地處分案。(記者張存薇攝)

議員洪宗楷(右)、張卓然利用休息時間討論土地處分案。(記者張存薇攝)

2017/04/13 13:17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現任縣長不應該決定未來10幾任縣長的事」,台東縣議會臨時會今天審查縣府提出的台東市精華區閒置土地處分案,多位議員質疑縣府不應再賣地,若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處理、則至少租期50、70年,實在太久,影響後續縣長施政權益,不過經表決後,提案仍過關。

這3筆土地位在台東市中央市場前,面積共1526平方公尺,縣府曾多次標售均流標,因議會同意的處分期限到期,因此又重新提出為期5年的處分案,除標售外,也新增「設定地上權並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選項。

包括議員洪宗楷、林參天均認為,中央市場是縣府重要商業區,但停車空間不足,應該先做好停車格規劃,不要再隨意賣地、處分縣產,且若設定地上權少則50年,不應該由現任縣長決定未來10任縣長的事。

議員江堅壽、謝賢裕指出,精華區土地閒置不用很可惜,現任縣長本來就應該對縣政做長遠規劃。

最後動用表決,在場20位議員中,15人表支持,議員吳秀華也認為設定地上權時間過長,與林參天、洪宗楷投下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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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表決通過土地處分案。(記者張存薇攝)

議會表決通過土地處分案。(記者張存薇攝)

議會通過的中央市場前土地處分案,3筆土地位在台東市中央市場前。(記者張存薇攝)

議會通過的中央市場前土地處分案,3筆土地位在台東市中央市場前。(記者張存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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