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要地蓋公宅又迫遷華光拆遷戶 議員痛批兩面手法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北市府爭取財政部同意變更華光社區都市計畫變更方案,增加土地回饋面積以興建更多公宅,妥善安置華光原住戶,「塑造拆遷安置良好典範」,但市議員簡舒培發現市府逼迫居住於南港基三中繼住宅的4戶華光拆遷戶7月底約滿搬離,華光原址的建物卻毫無下文,拆遷戶恐流離失所,痛批市府玩「兩面手法」。
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羅世譽今天承諾,因市府中繼住宅數量足夠,南港基三中繼宅的華光原住戶可續住,公文簽辦中,市府不會強制原住戶七月底搬離;他也提到,中繼宅不會隨地價調漲租金,一約3年確實無法跟上都更的腳步,將往長期租約規劃。
2007年底,行政院提出「四大金磚計畫」,開發華光社區為「台北華爾街」,經長期抗爭,原住戶仍遭拆遷。2013年3月間,北市府安置4戶華光社區拆遷戶,入住南港基三中繼住宅,租期2年,可續約1年。
市府預計在華光社區原址興建公宅,但建物還沒落成,市府上月初發文給居住南港基三中繼宅的原住戶,7月底約滿遷出且不再續約,搬遷時間24天。簡舒培今偕同4戶原住戶出面控訴市府罔顧人權,華光原址都沒有建物,卻迫遷原住戶,住戶恐流離失所。
簡舒培也提到,市長柯文哲五月間拜會行政院長林全,爭取財政部同意變更華光社區都市計畫變更方案,增加土地回饋面積以興建更多公宅,還可妥善安置華光原住戶,「塑造拆遷安置良好典範」,同時竟驅趕已安置的華光原住戶,「兩面手法」令人不齒。
拆遷戶王先生帶著85歲的老母親出面泣訴,華光原住戶不是刁民,一旦迫遷,未來不知何去何從,媽媽也只想搬回華光;拆遷戶高小姐說,住戶訴求很簡單,只要有居住地就好,如今市府迫遷,卻又沒有住屋可歸,「這樣叫做安置嗎?」
羅世譽說,中繼資源是「共享」,中繼宅數量若足夠,就會讓都更卡關的住戶優先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