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法三讀 蘇嘉全:為文化遺產建立法制基礎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晚間在臉書PO文指出,這為我國全面推動無形的、有形的文化遺產保存、維護工作,建立更完善的法制基礎。感謝全體委員以及許許多多在每個角落不斷付出努力的文化工作者與文化團體。
蘇嘉全表示,這次修法是自1982年立法以來,35年來最大的幅度,除了將文資法與聯合國公約接軌,更藉此強化地方政府文化單位保存文化資產的權限,同時導入公民參與的機制,並強化獎勵措施及明確相關罰則。多項的革新不僅幫助文化資產維護保存,也激勵許多願意投入文化保存工作的志工與文化團體,有助於深化並豐富我們的文化層次,讓國家的靈魂更有力量,更能自在地飛翔。
蘇嘉全說,文化是一個國家的靈魂,她是過去,是現在,更是未來。她是思想,是價值,是實實在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