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先安置後拆遷 補償安置原則5月底出爐
北市地政局在議會民政委員會報告時表示,社子島開發案將以先安置後拆遷為原則。(記者盧姮倩攝)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北市府今年2月舉辦社子島開發案i-Voting,最後敲定「生態社子島」方案,地政局今在議會民政委員會報告表示,社子島開發案將依該方案擬定都市計劃及防洪計劃,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地上物查估等整體開發前作業,安置計劃以「先安置後拆遷」為原則,預估5月底將相關補償安置原則放進都市計劃說明書,審查通過後6月公展。
北市議員陳政忠表示,社子島因長期限建、禁建,50多年來未納入都市計劃中,合法房屋幾乎不存在,不適用現行的台北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他今質詢地政局長李得全,補償安置是否有辦法放寬?
李得全回應,社子島拆遷安置原則將放入都市計劃書中,5月會決定初步原則性內容,內容還須經府級及中央都委會同意;將以不違反拆遷補償條例的原則,檢討放寬方向。
陳政忠表示,反對社子島開發案的在地居民,大多是對拆遷補償及安置有疑慮,目前現行法令規定要有獨立衛浴,近來還發生有人在房子加裝廁所的怪現象,市府不應把民眾逼得這麼緊張,建議給住在當地有一定年限的原住民放寬條件。
李得全表示,安置方案以「先安置後拆遷」為原則,除配售專案住宅外,另增加兩種,一是給住戶承租公宅,二是公私協力,由市府協助地主與建商合建造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