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公務員違法兼職 監察院糾正澎湖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逾30名公務員違法兼職,更有當地警察違法兼職開餅店,未移付懲戒即退休,縣府有嚴重違失,遭監察院糾正。(圖擷取自Google Map)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澎湖縣政府逾30名公務員違法兼職,更有當地警察違法兼職開餅店,未移付懲戒即退休,監察院今天表示,監院經召開內政、教育聯席會,通過監委高鳳仙的調查報告,認定澎湖縣政府沒有積極查處,有嚴重違失,並函請銓敘部等機關妥善處理。
高鳳仙指出,澎湖縣政府有3名公務員,2名約僱人員違法兼職,且其中竟有員警涉案未移付懲戒即退休,另有31名臨時人員、技工、契約駕駛、工友與澎湖縣議會有2名臨時人員兼營商業,都因契約未明定不得兼職而無法加以議處,顯見縣府事前未落實監督管理機制,事後也未積極查處違失。
高鳳仙表示,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警員任光國在其任職期間違法商業登記為「福氣大餅鋪」商號負責人、澎湖縣湖西鄉公所圖書館管理員洪瑞男在任職期間違法商業登記為「瑞成堂中藥房」商號負責人、該公所村幹事許宗瓦在其任職期間違法商業登記為「巧沛東方美漢堡東衛店」商號負責人,違失行為都很明確。
她說,澎湖縣政府知悉上述違法兼營商業行為後,都未立即依法先予停職及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而且對任光國核予申誡一次的輕微處分後,在前年9月16日准其退休,此案一直到監院調查後,才在去年9月22日將洪瑞男及許宗瓦移送懲戒,但對任光國迄未依法移付懲戒,縣府有嚴重違失。
高鳳仙說, 聘僱人員為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澎湖縣政府人事處約僱人員鄭家瑜知法犯法,違法商業登記為「瑋瑜有限公司」負責人長達1年半;澎湖縣七美公所約僱人員夏建成違法商業登記為「吉利葬儀社」商號負責人僅5個月,都有違失。澎湖縣七美公所知悉後核予夏建成申誡1次的處分,澎湖縣政府知悉後對鄭家瑜僅口頭告誡,沒有任何處分,有明確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