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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聲請釋憲 要求「暫緩總統選舉」

施明德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正式提出釋憲,並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要求暫緩總統選舉,或暫時受理施明德參加總統大選。(記者鍾麗華 攝)

施明德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正式提出釋憲,並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要求暫緩總統選舉,或暫時受理施明德參加總統大選。(記者鍾麗華 攝)

2015/12/10 11:32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原本希望跨過30萬連署門檻,以獨立總統參選人身分挑戰2016年總統寶座,不過,9月宣布退選、放棄連署,但他選在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36週年紀念的今天,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律師團正式提出釋憲,並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要求暫緩總統選舉,或暫時受理施明德參加總統大選。

施明德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我們這項舉動,在很多人心目中,也許會認為是『無聊的動作』。但是,台灣就是不斷有些人做這類『無聊的動作』,社會的進步,國家正義的捍衛才得於促成。」

施明德表示,1998年10月22日,司法院大法官對施寄青女士要求針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做出的釋字第468號解釋文,竟是「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之候選」!令人震驚!「任意參選」不正是憲法所保障人民有自由、平等參選公職的核心權利和價值嗎?

李念祖表示,依照程序,必須經過訴願、行政訴訟後,才能聲請釋憲,但整個程序走完,總統選舉也已經結束,由於時間緊急,因此他們今天將向中選會提出訴願,另一方面也會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而假處分裁決的時間約一週,他們希望選舉停下來,或是選舉照樣進行,但應該讓施明德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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