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務員考試 要過英檢門檻
考選部規畫部分公務人員考試應試資格要加上英語能力檢定。(資料照,記者黃邦平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考選部規畫部分公務人員考試應試資格要加上英語能力檢定,考選部長董保城解釋,涉及外交與國際事務的擬以通過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程度為標準,其餘為中級以上;不過考試院認為影響層面廣,要再研議。
考選部今天在考試院會報告,去年起外交領事人員考試要在3年內通過全民英檢等6種測驗之一,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 B2(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或CERF B1(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這次回應立委邱志偉質詢,是否逐步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公務人員應試資格。
考選部評估,語言是溝通工具,也是思維方法,多語言能力可檢驗國家的多元思維與創造能力,更是面對國際競爭的信心基礎,英檢能力納入應試資格初期先以涉外相關職務優先,修改考試規則後才實施。
初步擬定部分期程:高考二級擬新增國際談判組,分別在一般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建經行政、農業行政、環保行政等8類科,計畫2016年實施;高考三級國際文教行政、僑務行政類科預計2017年實施;民航人員特考飛航管制、航空通信、飛航諮詢、航務管理等計畫2017年實施。
不過,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考試院內對於規劃時程、新增組別必要等尚有疑問,決定先交全院審查會審查,以求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