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投票取消記名 立法院週一審查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上屆議長選舉,讓上百位直轄市議員因亮票吃上官司,最後出現認罪、有罪、無罪等結果;此次議長選舉,又因亮票引爆爭議,致民進黨在優勢的新北、台南市議會翻盤。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已主張修改「地方制度法」,將取消正副議長選舉的「不記名投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排定在下週一審查相關草案。
依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的正副議長、主席選舉,由議員、代表以「無記名投票」互選之。
但同屬民意機關,「立法院組織法」僅規定正副院長選舉辦法由立法院另定,而「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並未規定是否應採無記名投票;亮票與否,成為國會自主之範疇。
因此,上屆的直轄市議會議長選舉,藍綠陣營為防跑票,紛要求議員亮票自清,檢方事後則以妨礙秘密罪偵辦。包括新北、台中、台南、高雄等直轄市議會,共上百位議員吃上官司,多數選擇認罪換取緩起訴,3人獲判有罪,12人無罪定讞;高院則將在1月15日,對10位一審獲判無罪的新北市議員進行最終宣判。
為徹底解決此一爭議,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許智傑、陳亭妃分別提出「地方制度法第44條修正草案」;趙版草案直接刪除現行條文內的「無記名投票」;許版、陳版草案,則授權地方自治團體自訂選舉辦法。
民進黨籍的內政委員會召委李俊俋已在週一的委員會,排定審查相關草案;他表示,這是讓大家能有充分討論的機會。
趙天麟指出,他過去擔任高雄市議員時,曾遭遇2002年那場最大規模的賄選案,就是因為無記名投票,讓各黨無法監督議員是否跑票,最後讓敗壞選風贏得勝利。他強調,到了議長、代表會主席的選舉,就已回歸政黨政治,誰該投給誰早就不是秘密,應讓政黨得以掌握黨團成員有無跑票,才能根絕惡質選風。
不過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反駁,對人秘密投票,本就是民主基本價值;現只因民進黨敗選就要修法公然挑戰此一原則,將讓台灣成為民主笑話。
他質疑,民進黨這次在台南、高雄市議會的條件類似,怎麼高雄市長陳菊可以扳倒原任的國民黨籍議長許崑源,台南市長賴清德卻護不住民進黨籍議長賴美惠?民進黨該檢討人選是否孚於眾望、市長有無能力整合黨內意見,不能隨便就把自家矛盾都歸咎到國民黨身上。
吳育昇強調,民進黨事先就大張旗鼓地說要違法亮票,部分議員認知國家法律大於黨紀,做出正確的選擇;民進黨應把眼光放遠,拿出智慧看待整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