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住院醫師納勞基法 銓敍部求解套

在公立醫療機構服務的住院醫師,因具有公務員身分,銓敘部認為若納入勞基法保障,恐涉及公務人事體制的制的重大變革。此為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醫療工作環境辛苦,血汗醫院案件層出不窮,原勞委會與衛福部日前有共識要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並以住院醫師為初期目標;但對於在公立醫療機構服務的住院醫師,因具有公務員身分,銓敘部認為若納入勞基法保障,恐涉及公務人事體制的制的重大變革;有考委認為醫師工作辛苦,因想辦法保障醫生權利,銓敘部表示將會再與勞動部、衛福部討論,研議解套方式。
醫師經常超時工作,甚至傳出加班領不到加班費的情況,不時有醫師走上街頭爭取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對此,勞動部與衛福部取得共識,將採分階段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初期以住院醫師為目標。
不過因為公立醫療機構的醫師,以及醫事條例銓敘審定有案的醫師都屬公務員身分,若納勞基法保障,其相關權益可能會產生疑義,且其衍伸的加班費、離職儲金等問題也會影響公立醫療機構的人力配置與人事成本,在管理上也會造成分歧等問題,因此銓敘部認為不應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
但有考委表示醫師工作辛苦,還是要想辦法保障醫師的權利,「不能一直懸而未決」;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此案仍需審慎考量,近期內會與衛福部和勞動部等部會進一步討論,研究解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