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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泰羈押庭中途喊停 今上午八點半重開

基隆市長參選人黃景泰4日被檢調人員帶回調查。(記者吳政峰攝)

基隆市長參選人黃景泰4日被檢調人員帶回調查。(記者吳政峰攝)

2014/09/05 03: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聲押黃景泰案,基隆地院羈押庭昨天晚間9點半開到11點,合議庭評議時,黃的辯護律師楊國宏主張,檢方未告知黃所涉犯法條,且未給予充分答辯機會,基檢今天凌晨撤回羈押聲請,重新訊問黃景泰後,於今天凌晨2時30分重新聲請羈押黃景泰。

辯護律師:檢方未告知所犯法條

基隆地院發言人王福康指出,由於黃景泰與黃的辯護律師楊國宏、陳明暉要求停止夜間訊問,羈押庭預定今天上午八點半重新開庭審理。

黃景泰辯護律師楊國宏與陳明暉主張,基檢聲請黃景泰羈押案,未告知黃景泰所犯法條,妨害黃防禦權的行使,沒有給予黃景泰有充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蒞庭主任檢察官邱智宏避免無謂爭端,於今天凌晨0時許,主動撤回對黃景泰聲押案,重新詢問黃景泰後,於凌晨2時30分重新聲請羈押黃景泰。

基檢主動撤案 凌晨2:30重提聲押

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刑事訴訟法95條第1款規定,應告知被告罪名而非所犯法條,所以承辦檢察官告知黃景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名,並無不法之處,且本條立法目的是在保障被告防禦權行使,黃景泰在承辦檢察官指揮北機站詢問與時,已明白涉犯事實,且全程都有律師陪同,並無礙於防禦權的行使。

承辦檢察官考量整個羈押程序均屬合法,既然黃的辯護律師主張未給予黃有充分答辯機會,便暫時撤回對黃的羈押聲請,重新訊問黃景泰後,於今天凌晨2時30分,重新聲請羈押黃景泰。

基隆地院發言人王福康指出,羈押庭中,檢辯雙方針對程序問題針鋒相對,尚未進入羈押要件進行審理,檢方當庭撤回羈押聲請後,補訊問相關事證後,今天上午八點卅分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羈押黃景泰或給予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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