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袋地判准通行權 鄰讓地氣炸
法官判決袋地通行從家門過,讓地主相當不滿,拉白布條抗議。(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台南蕭姓民眾在麟洛鄉麟仁段靠近民生路購買一塊農地,因為是袋地(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的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即為「袋地」,地主可依據民法向周圍地主請求「袋地通行權」),向法院申請通行權從鄰居家中通過,法官判決可從鄰地農民徐姓兄弟共有的土地經過,還可舖設柏油路,讓徐姓兄弟氣炸了,在自家門口掛上白布條抗議司法不公。
這起確認通行權土地糾紛案,經法院審理判決後已經定讞,昨天法院書記官還到現場勘查及執行,確認通行的位置及寬度為3公尺,蕭姓民眾可以在徐姓兄弟共有農地上施作柏油及混凝土路面,徐姓兄弟對於法院的判決相當不服氣,在圍牆外掛上「抗議司法為虎作倀」的白色布條,並揚言要向監察院陳情。
徐姓兄弟表示,他們的農地早期是一整塊農地,經過分割後兄弟各分一塊,鄰居也陸續分割土地相連接,徐家兄弟為方便通行,在私有土地上自行規劃一條共有道路通行,鄰地則是轉手賣掉並沒有自行設立道路,最後就變成了袋地。
蕭姓民眾購得鄰居的土地後,向法院提出確認通行權聲請,表明要從事農業耕作,要求3公尺寬的道路,法官現勘後竟認為通行徐氏兄弟的土地最方便,判決可使用該兄弟共有的90餘坪土地舖設道路通行。
徐姓兄弟說,早期常採以地換地方式來解決土地糾紛,但法官判決只考量到方便性,卻沒有考量到對於他們的不公平,乖乖留地做道路者竟然要被處罰,不留私有地通行者竟然能使用別人的地,這樣的判決他們無法苟同。
法官判決綠樹的部分要變為道路,自己的土地變成別人的道路可以進入徐家,讓徐姓兄弟相當介意(記者葉永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