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吻美魔女鄰居3下 醉翁吃官司
2016/04/14 08:00
稱以往皆吻別 遭否認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72歲張姓老翁在小吃店內,看見垂涎已久的美魔女鄰居用餐楚楚動人,竟靠上前張嘴親吻3下,被害人不甘受辱憤而提告並求償20萬元,張男拿不出和解金,昨天被新竹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去年10月2日下午4點多,張姓老翁在新竹市元培街某小吃店內,看見40歲出頭的美魔女鄰居在店內用餐,竟「凍未條」,趁被害人不及防備之際,強吻嘴唇3下得逞。
被害人不甘受辱提告,張翁坦承親吻,但辯稱以前他跟被害人離開時,都有親吻對方的習慣,可能當天因為多喝了點酒,才會一時激動,「親得比較過分」。
拿不出20萬 和解失敗
張翁供稱,這名美魔女是他的鄰居,兩人以前就熟識;不過被害人駁斥說,不知張翁為何會這樣講,她與張翁根本不熟,何來讓對方「吻別」的習慣?她向檢警表示,對於被公然偷吻一事,非常憤怒且感到難堪,除非張翁拿出20萬元和解金,否則不願意和解,更不會撤告。
由於張姓老翁事後無力給付這筆錢,在被害人堅持提告下,檢方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趁機性騷擾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新竹市政府法律顧問、律師楊隆源表示,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且本罪須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