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必要的獎勵?
2016/04/09 06:00
台南學甲分局昨天出奇招,員警取締酒駕成功一件加碼贈送一千元禮券,雖然這個政策用意是良善的,也獲得警友會全力支持,但針對單一特定交通違規行為祭出取締重賞,是否是對交通整頓的治本之道?恐怕值得深思。
昨天這個政策一公布,已在警界基層引起廣大回響,有警員說:「怎麼那麼好?」也有員警嘆:「我們也想要!」但多數分局長不是委婉說目前仍是針對重大犯罪事件的破獲加發獎金,就是說雖然尊重這個政策,但目前不考慮跟進。
為什麼會有這個反應?財源固然是一個重大原因,但另外也有更深層的原因,取締交通違規行為原本就是執勤的工作項目,針對特定項目加發禮券,對警員來說是否真的是一種「必要的獎勵」?
再其次,只針對酒駕,那闖紅燈呢?違規停車呢?逆向行駛呢?任何一種行為,也都可能造成人命的死傷,而這一千元的禮券加碼,會不會造成執勤時相關比例的調整?也值得觀察。
學甲分局的轄區包括學甲、將軍和北門,這項制度祭出後,民眾或許會互相提醒在這幾區開車不要酒駕,但出了這三區呢?難道就能飲酒後放鬆開車?答案,當然也是不行。
目前分局及警友會已經做出決定,既然原本立意良善倒也不必一開始就全盤否定或是潑下冷水,但實施後到底對這三區的交通安全是否有正面效益?各分局不妨好好觀察,再來評斷。(唐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