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陣雨

臺北市 14-15 ℃

反設火化場 埔鹽第一公墓恢復土葬

埔鹽鄉代會主席許文萍出示反火化場自救會連署書簽名。(記者陳冠備攝)

埔鹽鄉代會主席許文萍出示反火化場自救會連署書簽名。(記者陳冠備攝)

2016/03/10 08:00

鄉公所決定「鬥法」 阻縣府建火化場

〔記者陳冠備、劉曉欣/埔鹽報導〕彰化縣火化場有意設在埔鹽鄉第一公墓,引起當地民眾不滿,但縣府仍不放棄,希望以民調做為後盾,但鄉公所決定和縣府「鬥法」到底。昨天鄉公所主動出招,把已列為禁葬的第一公墓恢復土葬,以阻止興建火化場。縣府表示,該公墓為鄉公所所有,若是廢止禁葬,依法將予備查。

縣府有意將火化場設在彰化縣地理中心位置埔鹽鄉廍子村,引來當地強烈反彈。民眾組成自救會二月二十日由鄉代會主席許文萍率領上百人,衝進鄉公所抗議,縣府回應,火化場的興建相當先進,不會有污染問題。

三月一日,埔鹽與鄰近秀水、福興鄉民眾組成千人自救會,埔鹽鄉長楊福地甚至下跪,當場宣誓不會通過此案,縣府仍指該地交通便利,是適當地點。三日,埔鹽鄉代會召開臨時會,十一位代表全體否決設立火化場,此時縣府才表態將進行民意調查,若多數反對,將重新評估地點。

禁葬17年日前決定公告廢止 縣府准予備查

此舉仍讓自救會成員相當不滿,認為縣府正是以民調方式,讓埔鹽鄉民背黑鍋。七日上午,公所決定廢止已禁葬十七年的埔鹽鄉第一公墓,下定決心和縣府「鬥法」。鄉長楊福地表示,依法令規定,縣府雖可行使強制撥用的權力,但鄉公所因考量地方需求,決定廢止禁葬,近日內將公告,且在恢復土葬後,縣府若要再使用,要等土葬的死者「撿骨」才行,這要等上八年到十年。

針對埔鹽鄉公所的動作,縣府民政處指出,殯葬管理條例只規定禁葬等相關條文,對於禁葬期滿的殯葬用地要再恢復土葬功能,則沒有相關條文,埔鹽鄉第一公墓的土地所有人是埔鹽鄉公所,縣府只能備查,該公所決定廢止禁葬公告,縣府也准予備查。

彰化縣長期以來沒有火化場,縣府評估火化場地點條件,第一就是殯葬用地,第二是禁葬期滿,有人士認為,埔鹽鄉廢止禁葬公告,自然不符合評估要件,完全從評估名單中剔除。

埔鹽鄉公所出示廢止第一公墓禁葬公告。(記者陳冠備攝)

埔鹽鄉公所出示廢止第一公墓禁葬公告。(記者陳冠備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