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藝館經營不善 監院糾正文化局
〔記者李欣芳、蔡淑媛/綜合報導〕台中兒藝館委外經營效益差,監委尹祚芊、章仁香調查發現,台中市政府文化局長期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導致該館經營不善,造成公共利益與政府權益損失,違失嚴重,監察院因此糾正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監察院昨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院前天召開內政委員會通過監委尹祚芊、章仁香上述糾正提案。
台中市文化局昨表示,已檢討懲處九十四至一○二年相關人員責任,新市府上任後積極解決問題,在原來的兒童藝術教育基礎下,轉型改造為「台中纖維工藝博物館」,並增聘兒童藝術教育專家加入推動委員會,全力發展兒童藝術休閒及文創產業發展。
尹祚芊、章仁香指出,歷經多次調卷、詢問及履勘後完成,發現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事前高估市場需求,而且契約訂定時未妥適於契約中訂定地租及權利金計收標準,也未確實要求委託廠商依契約約定,按時檢送營運計畫,並依台中兒藝館成立目的審查營運計畫書,督促營運廠商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文化局也未依績效評估委員會重要建議事項及評核委外營運管理缺失事項,追蹤其改善成效,更未依契約約定,在委託廠商經營兒藝館效益不佳、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情況下,通知其限期改善,如仍未改善,或改善仍不符合要求,由該局依情節輕重科予相當的懲罰性違約金,如仍無法改善,並適時啟動停損退場機制等,以上均顯示文化局長期有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的嚴重疏失。
尹祚芊、章仁香認為,雖然文化局已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但仍不足彌補該局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所造成公共利益與政府權益的損失。
監委並指出,台中市政府決定將台中兒藝館轉型為台中纖維工藝博物館,其決策過程未盡周延、審慎,僅經內部研商,對內、對外都未正式召開相關會議討論,也未諮詢相關兒童藝術專家,或召開公聽會聽取當地民眾意見,就做出轉型決定,有檢討改進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