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肥水施灌農地 農業局埋管推動
2015/12/04 06:00
〔記者楊金城/新營報導〕水污染防治法修法後,一○六年起將對畜牧業開徵水污染防治費,平均一頭牛一年約要繳交三百卅八元、一頭豬要繳四十八元,使得牧場業者經營成本增加,若能將畜牧廢水再利用,變成肥水供灌農地,就不必繳水污費。
農業局推動畜牧廢水變成畜牧肥水施灌農地,畜牧廢水經厭氧處理後,除了利用槽車載肥水施灌農地,環保署同意明年起從牧場埋設管線施灌鄰近農地。
農業局副局長郭伊彬昨表示,目前台南市有新化畜產試驗所、佳里欣安牧場、鹽水銘利牧場通過畜牧肥水施灌農地,六甲林鳳營牧場、下營姜文吉畜牧場及七股新星畜牧場也可望通過,施灌農地面積達七十五公頃,為全台最多。
郭伊彬說,畜牧肥水施灌農地有「四省」功效,讓牧場省水、省肥、省污和省費用(電費、水污費),將畜牧廢水變為農田肥水,既降低畜牧廢水處理成本,也為農民提供天然肥份、增加灌溉水的來源,減少環境和河川污染。
環保局水域及毒物管理科科長林文彬說,牧場申請通過畜牧肥水施灌農地,就可免除水污費;農地施灌後更加肥沃,利於耕種農作物,未來企業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還可向牧場購買「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