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四個月 埔里停車場遲未營運
2015/11/12 06:00
〔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埔里鎮仁愛路立體停車場及店鋪委外經營案,延遲四個多月未能營運,效率讓民眾質疑,公所解釋,除原先承租店鋪的業者延後遷移,縣府核發旅館經營相關執照進度也受阻,但按契約規定業者從七月起已開始支付權利金,在只出不進的情形下,業者也相當著急,盼能儘速營運。
埔里鎮仁愛路立體停車場四至十樓為停車空間,一至三樓為店鋪,公所將整棟建築委託粨鴻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十年承租金二千三百廿萬元,平均一年二百卅二萬元,除了停車場、一樓店鋪的功能不變,二、三樓則變更為旅館經營,規劃五十八個房間。
但按契約規定,公所給業者的營運整備期只能到今年六月底,七月就應正式營運,但目前還是靜悄悄,一樓店鋪也在招商。
公所解釋,立體停車場及店鋪原先營業項目不包括旅館,必須向縣府申請同意變更及相關執照,審核期間又須補充周邊交通流量調查,加上一樓店鋪部分店家較晚遷移,影響整備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