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撥地蓋分駐所 未徵詢挨批
2015/10/30 06:00
〔記者黃美珠/關西報導〕十一月廿日就要動工興建的關西分駐所,遭關西鎮代表會質疑基地取得程序有瑕疵,但縣府地政、國發兩處都背書一切合法。代表會主席劉德樑說,代表會樂見關西所遷建到老人長壽會館旁,但公所撥用前未尊重、知會代表會,也未經都計通盤檢討就把公園變為派出所,已要求公所在十一月初定期會專案報告。
關西鎮長吳發仁說,提供鎮有地蓋派出所,他是沒有徵詢代表會意見,因為他認為這是福鎮利民的事,所以逕自同意;如果違法,早就遭遇財、主單位的反對。代表會若需專案報告,他會派人說明。
縣府地政處地權科、國發處城鄉科分別說,公有地撥用以無償為原則,除非是都市計畫區內的住、商、工區或非都市計畫區內建地的撥用才須有償。
關西鎮公所把原屬都市計畫區內的公園預定地,以多目標使用方式轉蓋派出所,可不經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如果撥用,屬於無償撥用。但事實上公所並沒有撥用這塊地給警局,而是直接以地主身分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提供用地,而整個派出所的規劃則有經過都審。
城鄉科說,這塊基地本質仍是公園,法定建蔽率是十五%、法定容積率四十五%,關西所的建蔽和容積率低於標準,換算下來還有一百一十坪沒有蓋滿。這在都審、多目標審查核准及申請建照時都會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