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重新認定偏遠地區》南投市除外 12鄉鎮恢復民宿申設
縣政府鬆綁民宿申設法規限制,除南投市外,十二鄉鎮恢復民宿申設。(資料照)
已報交通部備查實施 2家業者申設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縣政府為進一步發展觀光,最近鬆綁民宿申設法規限制,重新公告縣內除南投市以外的十二鄉鎮均為偏遠地區,依規定得在住宅及農舍申請經營民宿,自九月八日報請交通部備查實施後,已有草屯、鹿谷兩家民宿業者申設。
縣府觀光處表示,根據「民宿管理辦法」規定,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及偏遠地區等才能申請經營民宿,經濟部「促進產業發展條例」也將縣內除南投市以外的十二鄉鎮列為「偏遠地區」,得申設民宿。
惟該條例九十八年廢止後,縣府參酌中央建議,將都市計畫各鄉鎮市街計畫排除在偏遠地區之外,使得各鄉鎮市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業者,無法申設民宿。
全縣621家合法登記民宿 縣府將輔導
近幾年來,縣府鑑於民宿業蓬勃發展,且考量縣內各鄉鎮都市計畫範圍,實際工商發展情形並不繁榮,加上為推廣鄉村旅遊,八月重新認定並公告除南投市外的其他十二鄉鎮,無論是否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均為偏遠地區,恢復可申設民宿規定。
觀光處長王源鍾表示,目前全縣共有六百二十一家合法登記民宿,且尚有十二家飯店與旅宿業正在興建,顯見有其市場需求;縣府將在確保住客安全為優先考量,與兼顧觀光發展需求下,輔導業者設置合法民宿。
投市非偏遠地區 僅山上4里可申設
縣議員陳翰立認為,南投市繁華程度不及草屯、埔里,卻未被公告為偏遠地區,不能設民宿,對南投市有意經營民宿業者並不公平。
對此,王源鍾表示,南投市位於八卦山上的永興、福山、鳳鳴與鳳山四里,屬參山國家風景區範圍內,依規定也可申設民宿,惟並無將南投市公告為偏遠地區的前例,南投市應比較適合設旅館而非民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