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私有地 明年二月協議價購
2015/08/19 06:00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淡水端用地共需約四.○四公頃;其中私有地比例五十五.三%,多為未開闢的空地,目前皆尚未徵收,將與地主協議價購或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申請徵收,協議價購預計將在明年二月辦理。
公路總局昨天在淡海市民活動中心召開公聽會,居民提問,擁有的土地中有六分之五被徵收,剩下畸零地,難以使用,能否一起徵收?另也有居民指出,私有地在民國五十六年就被劃為公園用地,遲未被徵收,部分用作淡江大橋連絡道路工程用地後,剩下的仍是公園用地,情況複雜。
公路總局西濱北區工程處副處長忻元發表示,辦理土地取得時會考慮同個地號裡面剩下的土地價值,可以考慮一併徵收畸零地,基本上,淡江大橋工程所需的道路用地才徵收,其他則屬於新北市政府權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