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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案》朱亞虎抗告成功沒用 北院仍裁定收押禁見

    北院火速對在押朱亞虎重開羈押庭,仍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

    北院火速對在押朱亞虎重開羈押庭,仍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

    2024/10/10 08:03

    首次上稿 10-09 23:57
    更新時間 10-10 08:0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檢方偵辦京華城弊案,認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行賄罪,且有逃亡與串滅證之虞,9月28日凌晨聲押禁見獲准,然10月9日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火速定同晚10時35分重開羈押庭,深夜11時50分仍對朱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北院於9月28日透過裁定指出,朱亞虎涉違背職務行賄罪,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但他的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具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另他與同案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尚有諸多疑點釐清,在檢方查明真相前,朱可能為減輕罪責,有與共犯或證人勾串、逃亡之虞,應予羈押禁見。朱亞虎隔日凌晨隨即被上銬送往台北看守所。

    朱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0月9日晚間指,朱亞虎雖涉違背職務行賄罪,但檢方並未具體舉出朱有逃亡、串滅證之虞,且朱所犯之罪並非本刑最輕5年以上,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要件,決定將朱被羈押禁見的裁定撤銷發回北院。

    北院經法官呂政燁重開羈押庭,9日深夜11時50分仍對朱亞虎裁定羈押禁見。

    朱亞虎收押禁見。(記者王藝菘攝)

    朱亞虎收押禁見。(記者王藝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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