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農舍買地送屋 苗栗9月開拆
後龍鎮「樂耕園」農舍被縣府查報為非法農舍。(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張勳騰、彭健禮/苗栗報導〕監委陳慶財等人七月底巡察苗栗縣農舍興建情形,要求縣府加強查緝非法農舍,縣府先鎖定農地興建違章農舍「買地送屋」部分,已請十八鄉鎮市在廿五日前查報完成,工商發展處昨天在縣務會議提報,將於九月一日起展開強制拆除作業,拆除前將通知農舍所有權人。
縣府強調,消費者若買到違章農舍衍生紛爭,可到縣府行政處消保科尋求協助救濟程序。
後龍、通霄各一處 擬列首波
縣府農業處指出,「買地送屋」違建比較明確包括後龍鎮「樂耕園」、通霄鎮「晴空農園」等,主要是分割土地有些不足○‧一公頃,依規定不能蓋資材室或組合式木屋,而且資材室面積一分地也不能超過卅三平方公尺,上述兩處分別有廿及十七間資材室,是供人居住,且未經合法申請事證明確,恐列為首波拆除對象。
縣府指出,監委到苗栗縣巡察時,針對農地興建農舍問題,指示「開發商以非農民買地送屋的促銷方式,扭曲消費正常行為,關係到農地農用的落實,將後續糾紛轉嫁於消費者,要求縣府加強查緝。」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針對農地興建違章農舍「買地送屋」部分,十一日起請十八鄉鎮市於兩週內完成查報,九月一日起陸續執行強制拆除作業,相關建商的「買地送屋態樣」廣告物,也將優先執行拆除,盼能有效遏阻農地興建違章農舍。
工商發展處說,若個案已取得鄉鎮市公所核發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將先請農業處再確認是否確屬農地農用,若非屬農地農用,則函請鄉鎮市公所撤銷容許使用證明後,再由縣府安排拆除。
縣府指出,建商以「買地送屋」口號吸引民眾購買,但小木屋內有豪華臥室、衛浴設備、廚房空間等,每個單位約一百四十至一百八十坪,售價五百到七百萬元,因建商標榜假日休閒,享受田園生活,已有不少都會區民眾因而買到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