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運業者喊漲 環局︰未漲家戶垃圾代處理費
民營清潔公司清運垃圾,近日有漲價情形。(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環保局計畫調漲事業廢棄物處理費,民間清運業者卻以此為由,調高社區垃圾清運費,造成民怨不斷。環保局強調,各垃圾焚化廠並未調漲家戶垃圾代處理費用,市府將進行查證,如查獲屬實,可拒絕民間業者載運垃圾進廠。
市議會昨天進行警消環衛委員會聯席審查,議員李中表示,許多社區居民向他陳情,最近社區都在進行垃圾清運合約的年度換約工作,清運業者紛紛以環保局將提高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為由,提高社區垃圾的清運費用。
漲逾五成 議員住戶殺價才降
李中說,以他居住的南區大樓為例,原本垃圾清運費用是每月六千元,業者一口氣調為九千元,漲幅高達五十%,他擔任社區主委,出面與業者殺價到七千五百元;另外,東區虎嘯中村的垃圾清運費原以體積計價,一桶六千七百元,業者要求以後改成重量計價,八十公斤內八千元,超過者加收二千五百元,算下來,一桶漲到一萬零五百元。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楊正中指出,前市長胡志強時代,從未調漲事業廢棄物處理費,市長林佳龍為了成為中彰投的領頭羊,收取南投及彰化垃圾,造成台中市自己的垃圾無法處理,不得已才調高垃圾處理費用;環保局應立即和清運業者溝通,要求不得漲價。
民進黨議員邱素貞則表示,環保局除了要求業者不得調漲家戶垃圾清運費用,也應約束業者不能延誤清運時間,避免垃圾無處去,甚至以此方式逼社區同意漲價。
環保局長洪正中強調,不論透過環保局垃圾車或清運業者,垃圾焚化廠並未拒收家戶垃圾,也未調漲家戶垃圾代處理費用,而清運業者進入焚化廠時皆須檢附產源證明,環保局會查證,如果漲價屬實將拒絕進廠;萬一發生業者片面與社區大樓終止收運合約的情況,在無人清運下,社區大樓可請各區清潔隊載運。
至於業者指稱環保局將家戶垃圾比照事業廢棄物計價,洪正中表示,依規定兩者必須分開清運,但有些業者混水摸魚,在家戶垃圾夾帶事業廢棄物,就會被認定是事業廢棄物。
洪正中也說,北市、高市都已調漲事業廢棄物費用,但台中市一般廢棄物(含家戶垃圾)處理費用一噸二千元,事業廢棄物在文山焚化廠每噸二千元,烏日、后里焚化廠則為二千二百五十元,台中市價格偏低,應修正以合理反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