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同工不同酬 南投國小訂辦法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畢業季節,也是各國小級任導師聘任煩惱的開始,南投國小破天荒訂定「導師聘任辦法」,以改善「同工不同酬」問題,惟各校看法不一,有的肯定,有的不認同,並認為可能衝擊學生受教權益,縣府教育處尊重各國小聘任級任導師的自主權,但希望能兼顧師生雙方權益,以免徒增困擾。
畢業班導師 有優先選擇權
國小一至六年級中,低年級剛要適應學校團體生活,須較費心教導,高年級則因青春期顯得較叛逆,常令師長們「敬而遠之」,相較之下,多數老師因而較願意擔任中年級導師,但萬一分配不得宜,也使得老師之間易產生間隙、糾葛,如何妥善處理,備受各界關注。
南投國小係市區中心學校,學生人數多達一千一百多人,校長吳欲豐說,級任導師聘任問題的確令人頭痛,遂於去年透過校務會議方式訂定「導師聘任辦法」,由學校組成遴選小組,依「教師任職意願調查表」與「積分審核表」作為派任兩大標準,應屆畢業班導師具有選擇班級優先權,其次,才輪到中低年級老師,假使選擇的班級一樣,則依績分高低決定。
各年級屬性不同 應多評估
南投國小將在今天辦理畢業典禮,昨日二十六名老師依循該辦法下,也順利完成級任導師聘任,過程十分平順。
然而,部分學校及家長認為,教育是良心事業,與一般職業不同,南投國小的作法,的確可免除許多人情包袱或同事之間的明爭暗鬥,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但卻可能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畢竟低、中、高年級學生的屬性不同,並非每位老師都合適,仍應就老師專長等各方面評估,分派到各年級擔任導師。
攸關受教權 他校多採協商模式
中正大學教育學博士畢業的漳和國小校長范慶鐘、平和國小校長吳錦謀、嘉和國小校長王勝吉等人表示,低、高年級導師的確比中年級導師須付出更多的心力,也因此必須更慎選導師,多半採協商模式,且以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比例原則更換低、高年級導師,不但具有「母雞帶小雞」的經驗傳承,學生權益也可獲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