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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非法賣狗 市府罰5萬沒入寵物

動保處人員偕同動保警察至板橋湳雅夜市查緝非法販售犬隻的攤商,將犬隻放在提籃內兜售。(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動保處人員偕同動保警察至板橋湳雅夜市查緝非法販售犬隻的攤商,將犬隻放在提籃內兜售。(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2015/06/15 08:00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五十九歲林姓男子在板橋湳雅夜市非法兜售犬隻,經民眾檢舉,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偕同動保警察前往稽查,開罰五萬元,其放在提籃中的吉娃娃、紅貴賓和狐狸狗則沒入動保處照料。

林姓男子先前也有非法賣狗的紀錄,據了解,其生活清苦,妻子和孩子皆為身心障礙者,雖然領有政府相關補助,仍需以販狗維持生計。在動保處人員多次稽查和勸導後,林姓男子表示「不再賣狗,要回南部種菜了」。

新北市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無許可證的寵物店、私人買賣、夜市、網路等非法販賣行為都在稽查範圍內,一經查獲屬實,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五萬至廿五萬元罰鍰。陳淵泉指出,民眾若在寵物店或網路購買寵物時,必須選擇合法登記業者,確認其是否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網路發布賣狗訊息 也觸法

除了合法領有繁殖、買賣及寄養的寵物業者,他人皆不可恣意售犬,暑假到了,有些學生不熟悉法律規定,在網路上發布賣狗訊息賺取打工錢,實已違反動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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