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外縣市垃圾挨批 市府:縣市互助
高雄市南區焚化爐自今年三月起協助處理五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遭議員質疑違法,環保局強調一切合法。(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南區焚化爐自今年三月起協助處理五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遭議員質疑違法?高市環保局強調一切合法,且符合縣市互助原則。
議員質疑違法 要求正視民眾權益
市議員陳麗娜昨在總質詢時指出,南區焚化爐自今年三月份起開始焚燒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她質疑南區焚化爐依規定,應該只能處理高雄市的垃圾。
陳麗娜直言,高市現有四個焚化廠,南區焚化廠焚化數量最高,但小港空氣品質已經很糟,無法理解市府想法,要求市府正視小港民眾權益,不該為幾千萬元收入而違法?
市府:已向環保署報備 一切合法
市長陳菊允諾,願檢視相關法規,如果有違法情事就停止!曾任環保局長的副市長陳金德則強調,一切都合乎規定,議員誤會了,且相關程序都向環保署報備過,並符合縣市互助原則。
環保局說明,焚化廠收費標準區分為市內與外縣市,高市每噸一千七百元、外縣市每噸二千二百元,當初都曾經議會審議,亦即焚化廠依規定可收外縣市廢棄物、絕無違法;而焚燒外縣市廢棄物的數量,對現階段空氣影響相當有限。
環保局表示,南區焚化廠三月份起協助雲林、南投、台東、屏東與彰化等五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岡山焚化廠則協助澎湖處理,一年總量約二萬三千零七十五噸。
陳金德說,已評估過可行性與合法性,才會進行焚化廠接受外縣市廢棄物措施,今天我們幫別人,或許改天別人也能幫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