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當結婚見證人 通緝犯淚眼道謝
江姓男子入獄前,由警方擔任見證人,助其與女友順利完成結婚登記,日後方便登記探監。(記者王善嬿翻攝)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法外也有情!一名28歲江姓男子,因涉前年一起民宅誤擊槍案,被台灣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江嫌未到案被通緝,前天落網,為日後方便女友帶兒子探監,向警方求情,讓兩人在他入獄前登記結婚,嘉市警方見兩人依依不捨、情意堅定,答應在解送嘉義地檢署歸案前,讓兩人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兩名刑警還好人做到底,擔任結婚見證人。
前年一月,嘉市南京路一處民宅遭歹徒開槍尋仇誤擊,江姓男子為涉案人之一,法院判刑後他未到案執行,四處逃亡、躲藏在義教街一處透天別墅,市警局刑警大隊獲知他行蹤埋伏多日,前天下午將他逮捕歸案。
江姓男子落網後向警方透露,周姓女友已懷胎8個月,但因還未結婚,他入獄後恐不方便登記會客探監,請刑警通融,先讓兩人登記結婚,3名幹員見兩人鶼鰈情深,帶兩人到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由於時間緊迫 ,來不及通知兩人親友,其中2名刑警擔任見證人,江嫌如願結婚,當場感動流淚,向警方承諾,出獄一定會改過自新,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