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搶功出招 官員配合不得罪
2015/05/14 08:00
同一陳情案先後關切 重複會勘不惹怨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議員爭取地方建設,難免為了「搶功」使小動作,市府官員私下坦言,議員彼此之間為「競合關係」,他們不便介入,有時為了同一陳情案,因不同議員先後關切,只好重複會勘兩、三次,才不致惹怨。
議員搶功手法各有小撇步,常向市府發文詢問案件進度,何時動工?何時完工?何時計畫?然後拿著市府回函,公開宣稱「攬功」在身,讓其他也已爭取的議員「恨得牙癢癢」,也有議員私下大罵「刈稻仔尾」!
另一種宣揚做法則是,發動里長在里內懸掛感謝紅布條,公開功德錄封名宣揚,不同時地出現不同議員名字,見怪不怪;還有工程竣工典禮每場必到,提高曝光度是「必殺招數」,甚至找人在會場內施放耳語,稱讚是某某人大力爭取。
再者就是開記者會、邀集官員會勘、議會質詢,臉書網路社群亦成了議員發功最佳管道。
官員私下透露,其實認真、「骨力」的議員很多,三番兩次帶人來陳情,爭取議案或道路維修,而只在選舉近時才來討經費的,亦大有人在。對於勤跑議員, 「多少加減」會多給一些,但基本額度不至於「大小目」。
以道路維修為例,前提一定是路面已損害明顯,議員爭取經費發揮時效,為民服務量自然增加。不過,官員也強調,民眾對道路品質感受深刻,透過1999熱線或市長信箱陳情,也一定會儘快改善。
大選區議員多,爭功明暗較勁難免有;就曾發生過一個選擇開記者會、一個到現場大陣仗會勘,時間落差而已,卻爭得面紅耳赤。官員表示,每位議員都用心為民服務,除非時間剛剛好,否則邀請會勘,先後順序仍是要照著來,不會硬是排在一起;回函也是依陳情先後順序回覆,誰也不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