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紅毛土路」 公然侮辱罰5千
2015/04/22 06:0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游姓婦人與鄰居互罵,她用台語罵對方「賺吃查某」、「菜園仔」、「紅毛土路」,法官認為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觸犯公然侮辱罪,判罰金5000元。
游婦(71歲)與陳婦(55歲)是鄰居,雙方因頂樓漏水發生糾紛,一年半前兩人當面槓上,陳婦罵說,「老查某,妳樹底下也沒人要╳你」,游婦回罵「紅毛土路」等語,隨後互告。
「賺吃查某」即特種行業女子,「菜園仔」暗指妓女戶,「紅毛土路」是水泥路面;檢察官查閱台灣大百科全書及媒體報導,指的是從前宜蘭市私娼寮集中地,均屬罵人的話,認定兩人涉公然侮辱。
宜蘭地院審理時,游婦具狀撤回告訴,法官審酌既已撤告,陳婦被訴部分法院不受理。
承審法官認為,游婦罵人「紅毛土路」等語,經過考證,確有貶損之意,考量她坦承犯行,判處5000元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