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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開庭 協理撇清責任

2015/04/22 06:00

〔記者顏宏駿、陳冠備/員林報導〕頂新劣油案昨天在彰化地院再開審理庭,審理的重點擺在大幸福公司稽核不及格分數,為何能獲得頂新的合作?法官傳喚負責集團稽核的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資深協理馬美蓉,馬美蓉的說詞極力避重就輕,甚至把責任推給下屬王祖善。

昨天的法庭主要是釐清責任歸屬,而針對此事馬美蓉表示,集團內部分工細密,她們(味全中央研究所)負責輔導,不督導,對大幸福的稽核只是「試著作作看」。

審判長吳永梁質問馬美蓉,對於台灣國內廠的稽核,只要不及格就汰換,位於越南的大幸福公司稽核不及格,為何能取得頂新的合作?難道大幸福有通天的本領?馬美蓉回答說,這是王祖善做的,目的只是拿到糧油事業群報告,沒有做完整,她沒有注意到,這是其個人的怠惰。

至於集團總裁魏應充,昨天也準時出庭,審判長針對其公司的內部經營決策會議記錄經常出現「董事長指示」、「董事長建議」一事,要求解釋「指示」與「建議」兩者有何不同?魏應充回答說,公司經營決策會議的時間很短,他只聽取功能性幕僚的報告,聽完報告後再評估三家(頂新、味全、正義)公司有那些資源可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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