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專屬報案空間 受暴婦難為情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受暴婦孺求助警方,因無專案空間,須在眾目暌暌之下控訴過程,形同二度傷害,尤其是遭性侵者,更是難為情,期盼警方能反應需求解決困擾;縣警局婦幼隊表示,由於空間及經費的不足,現階段僅能在遇逢個案時,儘量帶往較隱密處所,並由社工陪同會談,避免尷尬。
眾目暌暌下談過程 形同二度傷害
「要在眾人面前說出自己被老公施暴的經過,真的很難開口」遭老公毆打,聲請家暴獲准的潘姓婦人說,她無意間發現老公外遇,當面質問竟招來一陣拳打腳踢,由於並非首次,她只好忍痛聲請家暴,但前往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不僅有警察在場,還有其他案件當事人,所有人都在同一空間裡,致使她講述經過時聲音愈來愈小聲,唯恐別人報以異樣眼光,警所真的需一個隱密空間,專責受理家暴及性侵案件。
林姓家暴官表示,每每受理家暴或性侵案件,他除了非常同情被害人的遭遇,也擔心被害人在講述受暴經過時會受到二度傷害,但心有餘而力不足,會談時又不能請所有同事迴避,加上偏鄉少有社工員,倘若私下帶往他處詢問,又害怕衍生不必要的困擾,只好在會談時極力的安撫勇敢說出、堅強面對,增設會談室實有必要。
警:會向中央爭取及請社工陪同
婦幼隊長吳寬智表示,早期中央有撥補預算時,曾在九個警所設置會談室,但在經費被中止後,就未再擴及他所,現階段受理家暴案件,都會商請社工到場陪同會談與安撫,轉送檢方或法院時也會由社工陪伴前往;雖然目前礙於空間與經費的不足,無法在各警所增設會談室,但會極力向中央爭取。
縣社會處社會工作及保護科科長潘素玲則表示,家暴會談室不足的問題存在許久,多次與婦幼隊等相關單位研商解決,總是礙於經費不足難如願。發生家暴事件,第一時間受理的就是警方,設置會談室確有必要,尤其是針對性侵被害人,會持續與警方溝通及提報計畫向中央爭取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