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偷排廢水 開罰六百萬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林口區「洪添丁畜牧場」超養近千頭豬隻,且趁近日大雨,將大量含豬糞、尿的畜牧廢水,未經處理就逕自排放污染林口溪;新北市環保局認為排污業者已是慣犯,屢勸不聽,決定依新修訂「水污染防治法」最高罰則,開罰業者六百萬元。
業者抗議指改善期限未到
挨罰的洪姓業者坦承,確因超養導致現有污水處理設備不足,滿溢排到林口溪,但今年二月已由農業局輔導,七個月內改善超養問題,一直很有誠意配合,減少畜養豬隻、增加處理設備,豈料改善期還沒到,市府就頻頻來稽查,「根本是故意找碴,一定會上訴!」
根據了解,洪姓業者營業約二十年,依牌照規定,只能畜養二千二百隻豬,但該場曾爆滿至近六千隻,近期改善後,仍有約三千多隻。
附近民眾抱怨,林口溪沿線畜牧業者偷排廢水「早不是新聞」,還曾有業者隨意棄置死豬,讓林口溪長期像條「臭水溝」。
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表示,該畜牧場過去一年就被檢舉三十多次,開罰七次、共約一百萬元,此次業者趁下雨天大量偷排養豬廢水,知法犯法,決定重罰六百萬元,也是水污法修法後,新北首次祭出最重罰則。
孫忠偉表示,畜牧廢水含大量豬糞、尿,未經處理逕排,會造成溪流微生物大量繁殖,嚴重耗氧,水質不但發黑、變臭,也會讓其他魚類生物無法生存,對溪流危害程度不會比工業有毒廢水輕。
洪姓業者說,已配合輔導減少畜養數,但市府卻在協商輔導後,增加稽查頻率,一週七天來五次,「明明訂出改善期限,業者也努力配合,市府反而一再開單,完全無法接受。」
環局︰輔導期間不可繼續污染
不過孫忠偉強調,市府輔導是針對整體營運改善,業者應先把設備做好、再作業,而非在輔導期間繼續污染,且違法情節屬實,後續將協調農業局,評估是否要求業者停止畜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