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肚餓買麵 警也要寫報告
2015/03/07 08:00
遭檢舉須作紀錄 警怒無自尊
〔記者黃欣柏/台南報導〕又有員警執勤購餐被檢舉!在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任職的歐姓、蕭姓警員,日前巡邏結束前進入麵店買麵,沒想到卻遭民眾檢舉,被高層要求繳交職務報告,兩名警員氣得在報告中寫下「寧願餓死、渴死也不讓民眾檢舉、讓長官為難」,更不禁怒問:「基層員警自尊要擺在何處?」
據了解,歐、蕭於二日共同擔服凌晨四點到六點的巡邏勤務,五點四十分左右兩人因備感飢餓,順路到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家麵店購買陽春麵及蛋包湯當早餐,因擔心民眾側目不敢內用,打包後直到返回派出所才放心用餐。
未料事後第二分局仍接獲民眾檢舉,質疑兩名員警上班中摸魚吃早餐,因此分局遂要求兩人繳交職務報告,且還需拷貝、燒錄麵店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及製作目擊民眾訪談紀錄。
歐、蕭認為分局此舉根本置基層員警尊嚴於不顧,在職務報告中憤然寫下「職從今之後絕不穿著制服於勤務時間購買任何一餐」、「寧願餓死、渴死也不讓民眾檢舉、讓長官為難」。
歐、蕭兩人無奈地說,警察也是人,飢餓、口渴都是正常生理反應,連警政署都曾發函明定員警購膳不得議處,不明白分局為何每次都小題大作。
副分局長說合規定 不會懲處
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盧福記澄清,撰寫報告是為讓分局了解內情,便於未來面對媒體或民眾提問時作出回應,兩人購餐行為完全合乎規定,分局並不會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