揩油牟暴利 六輕員工劉明智起訴
2006/08/04 06:00
〔記者李靜芳/虎尾報導〕雲林縣六輕公司員工與油罐車司機勾結監守自盜,從92年10月至93年4月期間,共竊取廠區約1萬2000多公秉油品,市價約8500萬元,六輕員工劉明智案發後逃亡遭通緝,遭逮捕後,檢方昨日依常業竊盜罪嫌追加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明智、李政宏、李志正為台塑公司麥寮煉油廠技術員,負責燃料油灌裝作業,3人與台塑簽約的貨運公司司機合作,以多報少,製作虛偽地磅過站重量,從中夾帶燃料油後,以1公秉2500元至3000元的便宜價格出售牟利朋分。
起訴書指出,台塑員工與油罐車司機內神通外鬼,假借司機開車進入機會,電腦系統依照提貨許可單容量提取後,繼續將油罐車剩餘空間加滿油,再利用過磅站檢驗的灌裝紀錄表虛偽重量,讓超載的油罐車順利通過層層關卡載出。
起訴書指出,由於相關人員食髓知味,即使過磅站值班人員並非同夥人,也幾度脅迫或引誘離開崗位藉機虛偽簽名後放行油罐車,因而引起台塑公司注意而報請雲林縣警局偵辦。
檢方已於93與94年度分別起訴相關嫌犯,由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中,劉明智案發後逃亡遭到通緝,經逮捕後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