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沿途放鞭炮 吞5張罰單
2014/12/10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區一家未立案寺廟七日舉行謁祖回駕遶境活動,遶境時沿途施放鞭炮,製造垃圾、便當盒、飲料杯及交通紛亂等,包括環保、消防局共開出五張罰單,罰款至少一萬六千元。
民政局表示,該寺廟七日舉行遶境活動,區公所已於事前向廟方宣導廟會活動相關規定及罰則,請其遵守,可是廟方未遵守規定,沿途放鞭炮、垃圾亂丟,當晚一九九九市民服務熱線陳情案暴增幾十通。
民政局表示,動員聯合稽查小組進行勸導及稽查勤務,對於廟方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立即裁罰,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舉發開罰違反高空煙火二張、擴音器一張、違反環境清潔自治條例開罰一張,消防局也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舉發開罰違規煙火一張,並沒入一組煙火,五張罰單合計至少一萬六千元。
民政局重申市府推動廟會優質化的決心,約法三章規定,包括晚上十時後,早上六時前,嚴格禁止燃放鞭炮;遶境沿線不得燃放鞭炮,如要燃放,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定點定量;燃放的數量與種類,必須最少量,且符合消防局公告的爆竹種類。
民政局呼籲,傳統廟會活動應受到重視與傳承,但必須以不擾亂民眾生活安寧、維護環境清潔為前提,廟會舉辦遶境活動時,應有環保義工或僱工隨隊清掃,最慢須於活動後二小時內清掃完畢,以維護市容觀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