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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撞87歲》騎士5月後死亡 檢認無關車禍

2014/12/03 08: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70歲潘姓老翁開車,撞到騎腳踏車的87歲潘姓老翁,騎單車老人臉、腿挫傷,擦藥後返家,惟5個月後肺炎致敗血症等症死亡,兒孫再告潘姓駕駛過失傷害致死,經檢方調診斷書等資料,認為無法認定老騎士之死與車禍有關,僅以過失傷害罪名起訴。

這起老人撞老人的車禍,發生在今年3月初的傍晚,70歲的潘姓老翁開車行經埔里鎮市區道路,撞到騎腳踏車的87歲同為姓潘的老人家,老單車騎士倒地,臉部和右腿挫傷,經送醫進行傷口清洗和擦藥後,即由家人陪回返家。

由於開車的潘姓老翁堅持自己沒有撞到人,不肯與87歲的單車騎士和解及談賠償,老騎士的兒孫於是控告潘姓駕駛傷害。

就在檢察官為該案開庭時,87歲的騎士在5月初即因雙側肋積水、心臟衰竭、冠狀動脈疾病和腎功能不全等病住院,出院後3天再度因急性腦中風、低血糖、低血鉀等病症住院。8月初,87歲騎士因肺炎、泌尿道感染,致敗血症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代表出庭的孫女於是再控告潘姓駕駛觸犯過失傷害致死罪。

潘姓駕駛始終認為自己沒有撞到人,而死亡老人的家屬則堅稱他是因車禍致身體狀況惡化而死亡。檢察官為釐清真相,調閱相關診斷證明和死亡證明書等資料,最後認為87歲老人死亡無法認定與車禍有關,昨日僅以過失傷害罪名起訴70歲的潘姓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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