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婦「月下偷桃」 辱警被判刑
2014/07/09 06:00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黃姓婦人向警求助開啟居住國宅地下室鐵捲門,未料前來的陳姓警員結束任務欲返回,黃婦突然出言辱罵還動手拉扯,陳員勸阻無效,告知要以妨害公務現行犯予以逮捕,並通報警網增援,混亂中黃婦竟出狠招,「月下偷桃」捏抓陳員生殖器;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結,依侮辱公務員及傷害罪,分別判處拘役20天、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
去年9月間,黃婦因居住國宅地下室鐵捲門關閉報案求援,轄區陳姓警員獲報前往,向當地里長借遙控器,測試是否可開啟,但開啟一處鐵捲門後,黃婦又要求開啟全部,正當陳員欲轉身離去,黃婦突然情緒失控惡言相向,不停地以「爛人」、「人渣」及「警界的恥辱」等語辱罵陳員,拒絕返還遙控器,還動手拉扯,隨後藉故就醫,陳員緊跟在後,表明要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同時通報警網增援。
支援警力趕抵,合力將黃婦帶上警車,黃婦頑強抵抗,不但徒手推打陳員, 還襲擊陳員的重要部位,陳員來不及閃躲,下體被抓個正著,弓身倒退了好幾步才脫身,痛苦地蹲在警車後,久久無法站立,就醫驗傷,胸壁、生殖器官、臉、頭皮及頸部多處受挫。
黃婦到案坦承不諱,法官認為黃婦明知員警依法執行公權力,竟以穢語辱罵,妨害員警執行公務,動手施暴,蔑視國家公權力,酌量是因精神疾病發作,非蓄意,加上犯後坦承,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