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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10軍官涉職權妨害自由 移檢偵辦

2014/03/22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陸軍六軍團五四二旅下士洪仲丘死亡案,桃園地院合議庭已在日前宣判,合議庭昨天另針對當初參與士評會或公文流程的十名軍士官,依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告發,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這十名軍士官包括五四二旅參謀主任張治偉、監察官蘇建瑋、資訊官趙志強、輔導長吳翼竹、上士張佳雯、上士簡芸芝及二六九旅的前旅長楊方漢、人事科代科長戴子偉、參謀主任黃文啟、政戰主任陳毅銘。

地院合議庭在審理洪案期間,這十人曾以證人身分出庭,合議庭認為,洪仲丘因攜帶照相手機被送入禁閉室,依照新修正的國軍資訊安全獎懲基準規定,士官不能施以禁閉處分,但五四二旅人員召開士評會時仍決議送禁閉,涉嫌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懲罰、假借職務權利施行拘禁等罪嫌,二六九旅人員在收入禁閉時也無視公文附件中不符規定的人評會紀錄,因此在洪案宣判後另外告發這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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