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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打字 最快1分鐘164字

屏東地院第一快手應慧芳書記官,一分鐘打一百六十四個字。(記者李立法攝)

屏東地院第一快手應慧芳書記官,一分鐘打一百六十四個字。(記者李立法攝)

2013/06/18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猜猜看,屏東地方法院四十多位書記官打字速度有多快,答案是每分鐘平均一百二十五個字,打字速度最快的書記官應慧芳,上個月創下一百六十四字紀錄,獲頒三千元獎金,是目前最高紀錄。

電腦打字是公職人員必備技能,常受理或偵辦案件的警方,規定員警每分鐘至少二十個字,反觀每日審理案件需大量文字記錄的屏東地方法院,對書記官打字速度要求遠超過警方,每分鐘一百一十二字才及格。

書記官長陳文進表示,法庭審案字字斟酌,記錄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書記官當庭聽音記錄被要求快和準確,壓力不小。

記錄科長唐明煌表示,司法院自行開發出「追音輸入法」中打系統,但並不強求每位書記官都得學習,只要打字速度能達到院方的要求,使用倉頡、大易或注音輸入法也可以。

屏東地院多數書記官擅長追音輸入法,地院每月測試結果,記錄科把及格標準提高到一百一十二個字,這個數字聽在其他公部門員工的耳裡,都感到不可思議。

地院第一快手應慧芳,五月份創下一百六十四字最高紀錄,她原本擅長注音輸入法,因跟不上法庭內辯論速度,於是改學「追音」,有時一開庭就是三、四個小時,文字記錄上萬字,長期操下來,速度不快也難,書記官常得忍受手酸手痛的不適,工作並不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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