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醫療廢棄物有2種 均須委由合法機構處理
2012/08/15 06:00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醫療機構所產生廢棄物統稱為「醫療廢棄物」,其中未經醫療行為產生廢棄物,屬一般性事業廢棄物,經由醫療行為產生廢棄物,為感染性醫療廢棄物,兩者依法均須委由合法專門處理機構代為處理。
尤其感染性醫療廢棄物,因深具危險性,除須一定溫度以下貯存,不得露天放置,且在運輸清運及處理等程序,也與一般廢棄物處理有別,感染性醫療廢棄物專門處理清運機構,在運輸、清運及處理等過程,要上網向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申報六連單,以利後續追蹤,違者得依法按次處以最高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且得按次連續處罰,並移送法辦。(記者謝銀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