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子裙底 博士送辦
2011/09/06 06:00
〔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在大學任教的蔡姓男子前天下午涉嫌在百貨公司偷拍女子裙底,被害人與男友因為曾於2日遇上蔡嫌,發現蔡嫌兩度以同樣打扮尾隨,遂反過來追問對方;警方到場後,在嫌犯提袋找到錄音筆及影片,依妨害秘密罪法辦。
左營警分局偵查隊調查,蔡嫌(35歲)前天下午3點半在新光三越左營店尾隨一名王姓女子(29歲),王女與男友因為本月2日晚上7點在漢神百貨就曾遇過對方,而蔡嫌兩次的穿著及拿著的提袋都一樣,王女男友認為不單純,於是決定問個清楚。
蔡嫌面對追問避重就輕,還由百貨公司3樓跑到4樓,最後被保全攔下;警方到場後,蔡嫌坦言偷拍,在他的提袋外側網袋找到一支鋼筆型錄音筆。警方過濾內容,找到一段約一分多鐘的影片,一名被害女子的裙底風光遭到蔡嫌偷拍。
真相大白後,蔡嫌表示因為一時好奇才會犯案,被逮後相當後悔;警方指出,蔡嫌自稱在高雄一間大學任教,擁有博士學歷,並無前科,雖然事後不斷向被害人道歉,但因王女堅持提告,被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