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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加強取締

2007/05/21 06:00

大樹慘劇殷鑑不遠

〔記者方志賢/仁武報導〕高雄縣大樹鄉上個月發生母親騎機車載兒女上安親班出車禍,前座未戴安全帽的5歲稚子頭部衝撞橋墩致死,母親飽受喪子之痛,還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仁武警方從5月起在校園附近加強取締未戴安全帽,避免悲劇再發生。

警方表示,很多父母親騎機車載著年幼孩子外出,為免遭警察攔檢罰錢,大人自動戴起安全帽,卻常忽略孩子也應戴安全帽,而讓孩子暴露在高度危險環境中。

該起車禍發生在4月23日上午,32歲許姓婦人騎車載著5歲及6歲的兒女到安親班,行經大樹鄉瓦厝街二號橋下,不慎擦撞前車,導致許婦及兒女摔倒在地,未戴安全帽的男童更飛到數公尺遠,頭部撞擊橋墩昏迷,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事發後許婦哀痛欲絕,甚至萌生輕生念頭,不僅飽嚐喪子之痛,還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

為免意外再發生,仁武分局要求轄區各派出所加強取締未戴安全帽,尤其上下學時,在校園附近嚴格執法。

仁武分局長洪福杉表示,取締未戴安全帽常引來民眾抱怨,但為了行車安全,會持續嚴格執法。

警方也與學校合作,進入校園宣導,希望孩子回家提醒父母騎車一定要戴安全帽。

實施三週已有改善

洪福杉說,最近3週在校園附近嚴格取締後,已有近8成的父母戴起安全帽,也為孩子戴安全帽,未來將擴及各重要路口,希望民眾騎車不分大人小孩都要戴安全帽,保障行車安全。


《小法典》未配戴安全帽相關罰責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幼童),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以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而根據醫學統計,騎乘機車發生車禍者,每10人中,有9人因未戴安全帽而腦部重創。

●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

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專用的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貼有合格標誌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且無毀損、鬆脫。

三、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應適合頭型,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

●如何正確使用安全帽︰

一、買了安全帽不是只帶而不戴。

二、扣緊後,帽帶與下巴之間隙約一指寬度。

三、不得妨礙視線。

(記者方志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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