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強拉他人手插香爐 判賠15萬
2007/04/30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恩德宮」負責人黃正雄參加某電視台節目錄影,為蔡姓女子進行驅鬼儀式時,強行將其右手插入高溫香爐,造成2度灼傷,高雄地院判決黃賠償15萬元。
造成對方兩指受傷 身心折磨
據了解,前年8月23日下午,高市鹽埕區必忠街「恩德宮」負責人黃正雄參加某電視台節目錄影,為蔡姓女子施行驅鬼儀式,涉嫌拉起其右手插入高溫的香爐,蔡女因無法忍受高溫,大聲呼叫要求停手,黃卻置之不理,造成右手食指和無名指受傷。
蔡女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150萬元,民庭法官審酌兩造職業、學歷、經濟等狀況,認為黃賠償15萬元比較合理。
高雄地院調查蔡女至今仍有右手第2 、3指近端指關節攣縮後遺症,造成極大身心折磨,黃犯後並未坦承犯行,又未達成和解,及蔡女受傷後未立即送醫,判處黃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