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住院看護費 苗縣提高補助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照顧經濟弱勢家庭及長輩,中低收入老人,即日起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由每日七百五十元提高到九百元,另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成員於明年元旦起,也分別享有每日七百五十元、一千五百元的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苗縣府社會處表示,將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基本經費支出,讓近一萬名經濟弱勢家庭及長輩獲得協助。
苗縣府於二○○八年施行苗栗縣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辦法,補助縣籍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每人每日補助一千五百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以十八萬元為限。
二○一二年,苗縣府為協助因重病住院治療的縣內中低收入老人,獲得妥適的照護及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再開辦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計畫,每人每日補助七百五十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以九萬元為限。
中低收成員及老人每年最高補助9萬
不過,現今住院看護一天約二千二百元,苗縣府於中低收入老人住院一天七百五十元的補助,已不敷實際需求,縣府遂參照去年度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指標,調整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九百元,全年度最高補助仍維持九萬元,即日起實施。另,苗縣府也修訂苗栗縣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辦法,擴大到中低收入戶,讓中低收入戶成員住院請看護也享有補助;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日補助七百五十元,個人每年最高補助上限九萬元,明年元旦起實施。
估計近萬名弱勢及長輩受惠
苗縣府社會處表示,縣內符合申請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的中低收入老人約一千六百人,另享有住院看護補助的中低收入戶有一千零五十八戶、三千三百一十三人,加上原本低收入戶近三千戶,有近一萬名經濟弱勢家庭及長輩受惠。
社會處估計,經費由苗栗縣公益彩券盈餘基本經費支出,約三百萬元。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自住院起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