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站稽查 揪出20業者違規
2018/10/01 06:0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都市計畫住宅區有一○三家資源回收站,環保局全國首創訂定自治條例納入管理,要求設置截流溝、禁止破壞處理行為等,今年查出約二十家業者違規,其中八家未依規定申請許可,總計開罰三十多萬元。
8家未依規定申請許可
環保局表示,高市都市計畫住宅區不准設置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具一定規模的資源回收業者,未達一定規模業者目前列管一○三家,三民區德西里長林財旺表示,里內有五處資源回收站,製造環境髒亂、回收物占用人行道,不但有礙觀瞻,更影響民眾通行,要求市府加強稽查。
環保局訂定自治條例及管理辦法,要求業者做好物流動線管理,禁止占用人行道等作為工作或堆置處所,且規定作業時間最早是上午八時、最晚到晚間七時,避免造成擾民。
環保局指出,站區不得以人工或機械方式拆解、敲打及壓縮回收物,也不能破壞、拆解廢家電物品分離出零組件及抽取冷媒等處理行為,避免製造噪音污染;更要求站區不得有滲出水,必須設有截流溝或排水溝,避免站區積水影響周遭環境。
10多家環境髒亂被罰
環保局今年查出約二十家業者違規,其中十多家業者以環境髒亂最多,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等,開罰一千五百元到二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將可按次處罰。
環保局指出,另有八家業者未依規定申請許可,移請都發局處理,其中五家業者被要求限期改善,另三家業者未依規定限期改善,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都發局總計開罰三十萬元。